居家護理服務
針對有長期護理性的健康指導與技術需求者,由專業居家護理師到宅提供個人及家庭的健康照顧。依個案返家後的實際需要,提供持續性、個別性及整體性的照護。
服務項目
一、健保業務
»居家醫療
»居家護理
»居家安寧
»在宅急重症照護
二、收案條件
»管路需求:鼻胃管、尿管、氣切、傷口、護理衛教
»安寧:癌症、八大非癌,末期衰弱老人、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、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至五款條件病人(表一)、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。
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至五款 |
l 醫療機構或醫師依本條規定終止、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,不負刑事與行政責任;因此所生之損害,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,且違反病人預立醫療決定者外,不負賠償責任。 l 前項各款應由二位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之醫師確診,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。 l 醫療機構或醫師依其專業或意願,無法執行病人預立醫療決定時,得不施行之。 l 前項情形,醫療機構或醫師應告知病人或關係人。 |
三、長照業務
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
聯絡方式
☎️聯絡電話:08-776-3919 #36 (黃護理師)
📱公務手機:0900-799-386
📌地址: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一段68號
✉️信箱:love.hns10459053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