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業服務(復能)

服務內容

居家及社區復能照護、社區適應、營養照護、進食及吞嚥照護、困擾行為照護、臥床或長期活動受限照護、居家環境安全或無障礙空間規劃。

編號照顧組合內容及說明
日常生活活動(ADLs)復能及
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(IADLs)復能照護
  1. 評估,並與長照需要者及家屬討論 IADLs、ADLs 復能之項目及期待。

  2. 擬定復能計畫,指導措施及記錄。

  3. 目標:協助善用潛能、維持生活參與能力不退化。

  4. 3次服務為1給付單位。

 

服務對象

 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。

 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。

        1.  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
        2.  失能身心障礙者

 

        1. 補助標準

 

一、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、55-64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、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>

專業照顧服務計費方式(一)
長照需要等級給付額度(元)民眾部分負擔比例
一般戶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
第2級10,02016%5%0%
第3級15,460
第4級18,580
第5級24,100
第6級28,070
第7級32,090
第8級36,180

備註: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或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之長照需求者,僅給付「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」之百分之三十,並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。

 

      1. 聯絡方式

電話:08-786-7157轉25(聯絡窗口:朱組長)

公務手機:0910-352-0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