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整合中心

服務內容

提供個案管理服務,為長照使用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,依服務使用者及家庭照顧者需求,協調及連結長

照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。

 

服務對象

社區整體照顧模式係以照顧管理制度為基礎,服務對象皆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日常生活需他人

協助之失能、失智者,包括下列對象:

 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。

 失能身心障礙者

 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。

  1.  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
  2.  僅IADL需協助之獨居老人。

  3.  衰弱老人。

    補助原則

    (一)以提供服務為主。       
    (二)依據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程度不同,給予不同服務補助額度。       
    (三)依失能者家庭經濟狀況減免部分負擔。低收入戶:免部分負擔、中低收入戶:5%、一般          戶:16%。

    (四)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,則由民眾自費負擔。

    補助標準

  4.  
  5. 整合中心聯絡方式

社區整合中心-新園辦公室            

電話:08-868-3282

社區整合中心-東港辦公室

電話:08-833-4200

社區整合中心-屏東市辦公室

電話:08-736-1485

 

社區整合中心-琉球辦公室

電話:08-861-4516


公務手機:0905-959-987(聯絡窗口:蕭個管師)